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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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原则上课程须为国家级一流课程。

3.具体申报条件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表(附件2),附件材料以申报表格“附件材料清单”为目录装订成册。

2.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学院党委根据申报表第11项“申报学校政治审查意见”内容提供课程团队成员、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一份,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322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不需加盖公章)送本科教学部教学科,电子稿发jxk@zjnu.cn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_229.doc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本科教学部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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