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关于做好2021年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7浏览:11703设置

各相关学院:

经与体检机构协商,2021年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4月12-13日、4月19-23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目前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前期报名参加本次体检2021届师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由学校统一派车前往体检中心凭体检表进行检查,集合出发时间分别为体检当天上午7:008:00,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乘车安排见附件1,返程时间为上午10:00、11:00。

    三、体检安排



    四、费用和缴费方式

    体检费用100/人次,体检前自行在微脉APP上缴费,流程见附件2

    五、体检表和体检条码领取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和体检条码将在体检前发到各学院。

    体检条码用来贴在抽血管上的,不要贴在体检表上。请将体检条码上字母T开头的体检号抄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

请同学如实、完整填写体检表内个人信息等并粘贴寸彩色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

    六、体检流程

    (一)学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带体检条码、手机费码《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体检中心前台确认身份,验证缴费情况。

    (二)领取抽血试管,把抽血条码贴在试管上。体检条码需竖贴在抽血管上以便扫描,切勿横贴。因抽血管经真空处理,请同学不要自行打开封口。

    (三)由导诊人员收回体检表,15-20人一组由导诊人员带队参加各项目体检。

    (四)体检所有项目结束后,经导诊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体检表当场交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带走。

    (五)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返回认定部门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由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归入本人档案保存,不退还本人,统一印制复印件作毕业体检,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归入本人档案保存

    七、体检要求

因体检人数多,体检仪器和场地有限,体检同学注意安全、服从导诊人员指挥。严格按日程表自觉有序参加体检,为保证体检顺利进行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体检当天空腹,请注意近期药物使用,饮食清淡,注意休息。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及禁含糖饮料。

    (二)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申请认定。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进行胸片(DR)项目的体检应穿着没有金属饰品的上衣。

    (三)体检项目:抽血、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听力嗅觉、胸片。

    (四)体检需要复查者和不合格者,由医院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1:金华中医院教师资格体检名单(浙师大本科生).xlsx

附件2:中医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缴费流程.docx

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docx

 

 

 

 

本科教学部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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