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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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浙师教字〔201741号,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留学生)《规定》中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二、考核形式、录取办法

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都需经过转入专业的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具体形式由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面试成绩取平均分。若考核形式只有笔试或面试,考核成绩直接取笔试或面试成绩。

录取办法:考核合格(考核成绩60分),择优录取,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若考核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留学生转专业考核形式和录取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三、日程安排

(一)4月9日前,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集体拟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小组、纪检成员、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形式、规则以及注意事项、咨询电话等。要严格实行保密制度,严格遴选命题、评委等人员;每个面试考场评委不得少于5人;考核过程要全程录像。

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工作方案。审定后,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形式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zjnu.edu.cn/)公布,学院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

(二)4月12日8:30-14日17:00,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填报后请及时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留学生报名仍采用线下形式,申请表见附件2

(三)4月15日-16日,教务处汇总报名名单,转入学院制订考核安排并报教务处。

4月19日,教务处将名单和考核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四)4月20日-25日,组织考核。4月25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本科教学部,学生考核成绩、考试样卷、评分标准及考试视频等材料由学院自行存档备查,标化考场录像由教务处保存。 

(五)4月29日前,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六)56-9日,转专业学生在选课系统完成补(退)选课。

(七)68日起,按转入学院分别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转入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选课通知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八)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后,转专业学生向学院提出学分转换认定书面申请;第五周前,学院审批汇总后将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生效,逾期不再办理有关学分认定。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只能替换未修课程的学分。

五、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务请事先仔细研究拟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也可向拟转入学院申请专业课程试听,认真、慎重、全面考虑拟转专业与自身的契合度。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原则上不能转回原专业,且名额不增补。

六、高水平运动员和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分别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高水平运动员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师教字〔20188号)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以及《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征入伍者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浙师教字〔201723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七、举报邮箱:jwk@zjnu.cn

八、未尽事宜由本科教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1.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方式及咨询电话.xlsx

      2.转专业申报操作指南.pdf

      3.国际学生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4.转专业申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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