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婺城区教育局安排,经与体检机构协商,2021年一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在4月27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目前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的2021届师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5楼(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288号)。由学校统一派车前往体检中心,凭体检表进行检查,集合出发时间分别为27号上午7:10、8:30,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乘车安排见附件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乘车,名单中的序号及体检顺序。返程乘车时间为10:30、11:30,地点为医院门口。
三、费用和缴费方式
小学、初中100元/人,幼儿园120元/人。体检当天现场缴费,可用支付宝、现金或银行卡缴纳。
四、体检表领取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将在体检前发到各学院。
请同学如实、完整填写体检表内个人信息等并粘贴一寸彩色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
五、体检流程
(一)学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二)医生讲解体检注意事项,安排抽血。
(三)由导诊人员收回体检表,15-20人一组由导诊人员带队参加各项目体检。
(四)体检所有项目结束后,经导诊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体检表当场交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带走。
(五)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返回认定部门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由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归入本人档案保存,不退还本人,统一印制复印件,提交给学院归入本人档案保存。
六、体检要求
因体检人数多,体检仪器和场地有限,请体检同学注意安全、服从导诊人员指挥。严格按日程表自觉有序参加体检,为保证体检顺利进行,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体检当天空腹,请注意近期药物使用,饮食清淡,注意休息。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及禁含糖饮料。
(二)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申请认定。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进行胸片(DR)项目的体检应穿着没有金属饰品的上衣。
(三)体检项目:抽血、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听力嗅觉、胸片。
(四)体检需要复查者和不合格者,由医院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温馨提示:因体检结束时间晚,医院附近不方便购买食物,请同学们准备好食物和水。
附件1: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人员名单(浙师大本科生).xlsx
本科教学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