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暑期教室的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教学管理秩序,现将有关2021年暑期教室借用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借用时间范围
2021年7月5日-9月1日
二、借用用途
1. 本科、研究生暑期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团学活动。
2. 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业务学习等。
3. 经过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许可的培训活动。
三、借用程序
1. 借用单位请于6月29日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暑期教室借用申请表》并提交至行政中心北楼224室李老师处,各学院(部门)承办的培训项目需经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许可。
2. 本科教学部于7月1日前将暑期教室借用申请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申请学院(部门)。
注:16幢、17幢教学楼将于2021年暑期施工改造,25幢教学楼作为暑期考研教室,不参与借用。
《浙江师范大学暑期教室借用申请表》.xlsx
本科教学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