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6-18浏览:8541设置

各位老师:


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布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详细申报指南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等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2021年6月30日前在平**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中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2021年9月10日前在平**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2021年9月10日后在平**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不纳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申报流程


1.教师/学生自主申报项目;

2.校级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实践教学科:办公室短号682521,0579-82282521

3.企业评审项目;

4.校企签订合作协议;

5.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

6.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pdf

附件 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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