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首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9-16浏览:3612设置

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一流专业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结合前期专业建设成效及下一步建设规划予以相应建设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专业

    入选2019年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11个专业。

学院

专业

专业负责人

经管学院

电子商务

段文奇
邹益民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周志山
林子赛

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

周跃良
张家华

 

应用心理学

李伟健
李新宇

幼师学院

学前教育

秦金亮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薛  岚
张剑利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李圣华

 

历史学

赵志辉

数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陈杰诚
陈  敏

物电学院

物理学

高先龙
李慧军

生化学院

化学

赵雷洪

地环学院

地理科学

朱丽东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郭克俭
汪静一

二、中期检查要求

1.提交一流专业建设成效总结

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需提交专业建设工作进展与经费投入情况的总结报告。建设情况总结需包括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要求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特色与进展。

2.提出未来专业建设计划

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说明专业未来建设工作要点及经费需求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预算合理

三、中期检查程序与安排

1.9 30 日(周前,各相关专业填写专业建设情况总结(附件1)、专业建设计划(附件2),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学科电子版发教学科邮箱jxk@zjnu.cn(联系人:张蕊,682523)

2.10月中旬组织校内一流专业建设交流会,各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情况,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指导

四、经费资助

1.教务处对中期检查合格的专业予以10 万元专项经费支持,经费可用于支持校外教师讲座酬金、学生实习实践产生的差旅费、校企共建课程的教材与资源建设、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等。

2.专业建设负责人要对专业建设和经费使用进行统筹规划,切实组织好专业建设与经费规范化使用工作本年度专项建设经费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报销。

浙江师范大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计划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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