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浙江师范大学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二、申报流程
各学院根据文件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组织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附件2),经产业学院院长签名,合作企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9月30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纸质稿1份报教学科,WORD版电子稿发至邮箱jxk@zjn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本科教学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