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级学生大类分流工作开展在即。为使分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按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浙师教字〔2018〕9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21级按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其中:定向生、附属中学直升班学生、高水平运动员、新疆预科班、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等按专业招生的学生,以及全英文专业学生,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二、分流指标
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非政策生分流指标不少于本专业分流上限10%。
三、具体安排
(一)11月20日前:各学院成立分流工作小组,制订分流方案(包括:分流原则、办法、指标及工作安排等),填写《大类分流指标分配表》(见附件),交本科教学部汇总;
(二)11月底前:学校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分流方案后,由学院以文件形式公布;
(三)12月至1月10日:学生网上报名(12月底前完成);各学院组织分流,分流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1月10日前将公示后的分流名单交本科教学部
(四)1月底前:本科教学部将分流名单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分流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组织。
(二)根据《2021年招生章程》中对大类分流的政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4000名(含)的浙江省生源学生,在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前18000名(含)的浙江省生源学生,确保分流到学生填的前两个专业中的其中一个。高考总分名次号(限首轮投档考生)列全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6%(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4.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3.5%(含)的外省生源学生,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
符合享受政策的优秀学生名单见:http://zs.zjnu.edu.cn/2021/1110/c6828a378744/page.htm。
(三)参军退役学生原则上分流至学生志愿专业。
(四)因休学及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除外)等原因,未能参加分流考核的学生,建议按以下方式处理:
1.交换休学:经学院选拔后赴国内外高校交换的学生,可优先选择专业;
2.其它:服从学院安排。
五、分流工作举报邮箱:jwk@zjnu.cn。
本科教学部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