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毕业审核和2023年毕业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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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


浙师本通〔2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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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毕业审核和2023年毕业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夏季毕业审核和2023年毕业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夏季毕业审核

(一)审核对象

2022届毕业生(毕业生名单以“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2022届毕业生名单为准,如有不符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二)资格条件

1.毕业资格审查

1)审核内容:

当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分类学分(含通识①、通识②、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实践课程、其它或个性化课程),以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留学生(港澳台侨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按各自当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2)有关要求:

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预审时完成),准予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可申请结业、肄业或延期毕业。具体要求:缺8学分(含8学分)以下可申请结业,缺8学分以上可申请肄业或延期毕业。肄业学生学信网上标记为退学。有关申请表见附2、附3、附4

3)延期毕业学生按《浙江师范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管理办法》(附5)进行管理和收费。

42021届结业生,结业离校一年内,修完未通过的规定课程者,可申请换领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申请表见附6

2.学位资格审查

1)审核依据:

2017年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学位授予按《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教字〔201738号)执行2012-2016年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学位授予按《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师教字〔201128号)和《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浙师教字〔201737号)执行。

2)中文授课专业的2015-2016级留学生授予学位需获得相应专业要求的HSK等级证书(详见附件9

毕业时因HSK未达到相关要求的2015-2016级学生,可以在毕业后1年内,可凭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等级的HSK成绩证明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授予学位(附件7)。HSK成绩证明落款时间截止202272日。

(三)时间安排

12022527日前:

1)通知学生本人填报各类申请表(毕业及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1)、延期毕业、结业、肄业、结业换发毕业并授予学位等)。申请表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并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学院做好整理汇总工作,填好相应的汇总表。

2)打印《浙江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1)。不授予学位学生,在相应的“无学位原因”栏注明原因。

3)请各学院仔细核准预计毕业生人数(特别注意以下几类学生:留学生、延期生、结业换发毕业学生、论文答辩成绩不确定学生及其他学生),做到最大化上报,切勿遗漏,逾期不补。

4)召开学院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学院学位授予名单。

5)将《浙江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以及各类申请表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本科教学部教务科,并将电子稿发jwk@zjnu.cn

6)学院统计有交换经历毕业生的学分学费减免情况(附件8),报教务科汇总。

22022528-31

1)本科教学部汇总、复核2022年毕业生毕业资格。

2)本科教学部做好2022年夏季毕业生校学位委员会材料,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3)计划财务处计算学费并在收费系统中公布。

3202269日前:

本科教学部完成符合2022年夏季毕业条件学生的证书制作。

42022610日以后:

学院凭“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导出打印的毕业终审名单按批次领取证书,打印《学士学位证明》和《学生成绩单》(学生归档用)。

(四)证书发放

2022届毕业生各类证书分三批领取。

第一批领取时间为615日,领证对象为520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学位终审的学生;

第二批领取时间为629日,领证对象为本学期有修读课程,期末考试后课程总评成绩合格且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修读要求的学生;

第三批领取时间为715日,领证对象为第四学年在国外修读课程的学生。

学院需在各批次领证时间前3-4天在“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毕业学位终审,教务科根据名单复核终审,并生成学生学分学费清算单报计财处结算学费。

学生凭离校系统状态数据(或离校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签领证书,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要精心组织,确保证证书签领工作准确有序,同时做好毕业派遣、离校等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可给予补(缓)考机会。毕业班学生补(缓)考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若下学期补(缓)考通过,可申请2023年春季领取(或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留学生(港澳台侨生)按留学生(港澳台侨生)当年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资格审核;高水平运动员按高水平运动员当年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3.学院上报材料要注意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学院领导和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二、2023年毕业预审

(一)预审内容:

1.审定“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下的“教学执行计划”功能模块中“修读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2.通过“主修专业毕业预审核”模块审核,并导出《浙江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核对学分修读状况,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提醒并指导2023年毕业学生合理安排下一学年修读所缺学分相应课程。毕业班学生可在9月底前补选下学期课程。

(二)截止时间

9月底前完成,将《浙江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盖上学院公章后,交教务科。


附件:

附件1-9.zip

1.《浙江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

2.结业申请表、汇总表

3.肄业申请表、汇总表

4.延期毕业申请表、汇总表

5.《浙江师范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管理办法》

6.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7.毕业后一年HSK达到相应等级补授学位申请表、汇总表

8.有交换经历的毕业生学分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

9.2015-2016级中文授课本科专业HSK等级要求》

(以上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其中附件1可从教务系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学位审核统计【打印】”导出。)



本科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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