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落实《浙江师范大学新文科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平台优势,推动建设一批文科综合实验实践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综合实验实践课程申报和2021年课程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实验实践类课程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纳入通识②课程,课程须满足大学生综合素养(人文、科学、艺术素养或信息与传媒素养)与综合能力(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需求。每门课程为24或32课时,设1学分,并在2023年面向学生开课。
2.申报课程原则上均为实验或实训项目,课程理论部分不超过总课时的1/3。课程内容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前沿性,满足学生素养培养需求,需有课程配套实验教学指导书。
3.课程实施主讲教师负责制,可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任课教师原则上须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支持多位教师联合申报,形成2门及以上课程群,完善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实践课程体系;鼓励课程与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实践活动相衔接,促进学生创新创业。
(二)申报类型
1.定向课程
(1)《口语表达与思维训练》
(2)《面塑》
(3)《大学生行为调查与分析》
2.常规课程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新开设的文科类实验实践课程和现有课程基础上开发的系列课程。
(三)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人填写《实验实践类课程增设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发送至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邮箱:wkzx@zjnu.cn,截止日期11月10日。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82298533(698533)。
2.中心初评。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经费保障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对立项建设的课程给予经费支持,定向课程每门3500元,常规课程每门3000元,结题审核通过后,凭正式发票予以一次性报销。
二、2021年课程建设项目结题
(一)报送材料
1.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附件3)
2.课程指导书(一份)。指导书应为教师根据首轮实验实训课程上课情况修改后的最终修订稿。
3.首次上课的学生作品、实验报告、考核内容等相关材料。
(二)验收程序
1.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文科实验中心(29―415),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wkzx@zjnu.cn。需结题项目见附件4。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验收结果。
3.不能按时报送相关结题材料或专家评审不通过的,可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允许延期一年结题(已延期项目不可延期),到时仍不能完成的,将终止项目的建设,收回资助的经费。
4.联 系 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82298533(698533)
本科教学部 文科实验教学中心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