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2-11-29浏览:3445设置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推荐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动高校贯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强化交叉复合培养,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实践教学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实效性。

二、推荐名额

全省计划立项150个左右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和17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其中我校可限额推荐各4项,采取“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每年进行评估认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抽查未达标的退出建设名单)。

三、申报要求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1)要求实施,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申报。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21215日前上报。其中《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评报告》(附件4)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xubin@zjnu.cn;《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5)、《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6)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sjk@zjnu.cn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

3.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评报告

5.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6.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2022“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附件1-6.zip                          

                               

                     浙江师范大学

                     教务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1128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2402 电子信箱:jwc@zjnu.cn
Copyright ©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 -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管理登录    旧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