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及寒假安排调整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2年12月17日至23日。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和课程特点,围绕课程教学目标,采取多种方式,科学全面地考查学生学业成绩。成绩录入时间推迟至2023年1月3日,特殊情况可申请再开放录入系统。
在2022年12月17日之前未能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任课教师可申请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组织线上教学并考试;确无法于2023年1月3日之前举行考试的课程,可延至下学期初举行,须由任课教师申请,开课学院或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延期考试,延期考试与下学期初的补缓考同时进行。延期考试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学期选课初选时间不变,补选确认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12月15日至19日改为2022年12月13日至15日。
四、按照“非必须不留校”原则,学生可以在2022年12月24日开始离校。对因考公就业、毕业设计、疫情形势等原因确需留校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学生留校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金华大市,出校需向辅导员请假报备。各学院确定1名辅导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联系和日报工作。寒假留校工作通知由学生处另行下发。
本科教学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