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9-05浏览:937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1911日至17日是第14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宣传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1]3号)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出的《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语[2011]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14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 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开局之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即将发布实施。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要围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面、深入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积极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牢固的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努力构建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

三、 宣传活动

1. 本届推普周期间,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推普宣传环境。学校将举办第三届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暨浙江省第三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组织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等系列推普宣传活动,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和参赛等相关工作。

2. 各学院、各部门要对本届推普周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根据本学院、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各师范专业要结合实习前的师范生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提高师范生教师语言技能;各学院同时要以新生入学为契机,结合新生始业教育和系列迎新活动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

3.请各学院、各部门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等相关材料于9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至邮箱jxk@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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