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通识②课程增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0-10浏览:1343设置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通识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通识课程资源,促进学生文理交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开展通识②课程的增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着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以及鼓励开新课、开好课的原则,此次增设遴选要求教师根据拓展学生多学科综合视野,了解学术进展和学科前沿,培养和陶冶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精神的通识课程教育目标,并结合自身专业素养精心设计优质的通识②课程。

二、申报教师的条件与要求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发挥科研对教学的反哺与促进作用,让更多高水平的教学科研人员参与课程建设,鼓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申报通识②课程。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好,近2年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每次均名列学院前50%,对拟开设课程有较系统的研究。

3.拟开设课程应具有完备的教学文件,有高水平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辅助资料,自编讲义的教学内容要求能反映最新的学术动态和科研成果。

4.能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研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申报基本程序

1.课程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开设申请,撰写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课程概况、课程简介按样表要求翻译成英文,其他提供中文即可),并上交浙江师范大学通识②课程增设申报表(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材料。

2.各学院(部门)组织人员对本院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填写学院审核意见后于1028日前将同意推荐的课程申报表(一式4份)及课程申报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jxk@zjnu.cn,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所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确定下一学期增设的通识②课程。

 

 

附件:

1. 浙江师范大学通识②课程增设申请表.doc

2. 浙江师范大学通识②课程教学大纲样表.doc

3. 浙江师范大学通识②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4. 浙江师范大学通识②课程管理暂行办法.doc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2402 电子信箱:jwc@zjnu.cn
Copyright ©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 -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管理登录    旧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