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规范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提升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质量,加强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与运用,逐步建立学校、学院、系(或专业)三级教改项目监控与管理机制。学校将在5月中旬开展2010年校教学改革项目(含2009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项目
201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含2009年延期项目),详见附件1。
二、 结题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附件2)
2.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
3.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4.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介绍(附件3)
三、 验收程序与要求
1.学院自查。主管领导组织相关教师以教改项目为主题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情况(PPT汇报);
(2)参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开展交流研讨;
(3)学院根据现场汇报交流情况,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分析表》(附件4),于5月15日前将上述自查分析表以及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邮箱jxk@zjnu.cn。
2.学校验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公布结果。
四、注意事项
未能按时完成的2010年度教学改革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5),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否则按未通过处理。2009年度已延期或暂缓通过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2009年延期项目)汇总表.doc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