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13浏览:2052设置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及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的,原则上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学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每个团队3-6人。

3.目前正在主持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暂缓申报本项目;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4.申报项目应已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要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成果能对我校教学改革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三、选题要求

1.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

申报项目应着力于解决我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应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关注对人才培养途径及过程的改革与实践,着力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好人”的问题,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本年度参考选题如下:

1)结合教育部各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学校实际,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及实践创新能力为重点,探索各类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研究

2)专业综合改革,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培育的机制与路径研究。做强应用文理科专业,做精特色工科专业,做优交叉复合专业,做好国际化专业建设应用文理科专业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3)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明确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技能规格,研制专业技能达标考核方案,并予以实施。(本选题原则上由专业主任组织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共同申报,经费从专业建设经费支出,不受申报指标限制)

4)结合专业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有关课程资源建设与管理,精品开放课程、国际化课程群的建设、实践与共享问题研究,大学为普通高中开设先修课程的研究。

5)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加强高校与基地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研究。

6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研究,校院二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研究,校院二级教学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教研活动长效机制研究。

2.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申报项目应结合专业特点及课堂教学实际情况,着力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本年度重点考虑围绕互动式、探究式、研讨式课堂教学改革,从课堂教学的目标设计、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组织与实施,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系统设计,并结合行动研究的思路与方法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课堂活力,提升教学实效。申报项目应依托一门在2013-2014学年开设的本科课程,要求2013年下半年开设全校或全院公开课,展示教学改革内容。公开课开设时间、地点等信息应提前一个星期上报教务处备案。

 

3.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

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旨在鼓励青年教师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工作,就教学中某一环节或某一问题开展教学行动研究,选题不宜过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本年度参考选题如下:

1)课程作业内容、形式、评价研究与实践;

2)平时学习成绩的规范化管理研究与实践;

3)教材的校本化处理研究与实践;

4)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调动研究与实践;

5)多元学习评价研究与实践;

6)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7)教师教学能力自主发展的研究与实践;

8)教学(含实践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9)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研究与实践。

四、项目经费及建设周期

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1.5万元;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建设周期为1.5年,资助经费每项5000元。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立项后下拨50%,验收结题后下拨50%。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资助经费每项2000元,验收结题后一次性下拨。

五、申报办法及推荐指标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实行“推荐+评审”制度。由学院根据选题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团队申报、初审后,排序并按照限额指标数(详见附件1)上报推荐项目,学校组织评审后发文公布。

2.青年教学改革项目实行“推荐+备案”制度。由学院根据选题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团队申报、初审后,排序并按照限额指标数(详见附件1)上报推荐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3.各学院可推荐指标外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指标数的50%。指标外项目经费自筹(可由专业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或学院其他经费列支),由学校审核后一并公布。

六、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524,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及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k@zjnu.cn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指标.doc     

 2.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3.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4.浙江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2402 电子信箱:jwc@zjnu.cn
Copyright ©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 -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管理登录    旧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