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3-10-23浏览:2427设置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新引进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培训的通知》(浙师人字〔20077号)、《浙江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新引进教师教学技能的培训工作,现将本次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我校201210月至20139月新引进的教师,去年因故未参加培训的教师,以及去年培训考核不合格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新引进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培训的通知》规定免于培训条件的,可以向教务处申请免于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着高效、实用的原则,主要围绕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方面进行培训。

        三、培训方式

        教学技能培训采取文理分班,通过授课、示范、微格教学、观摩等形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在本学期第8-12周内进行(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2)。培训结束后,在122日之前,参加培训的教师上交下列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份结合任教课程的一堂课的教案、多媒体课件(多媒体课件同时发一份给任课教师),一份结合微格教学的自我教学诊断报告,一份课堂教学观摩体会与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jxk@zjnu.cn

        五、培训考核

        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与课程建设专家组、各学科教学论教师组成评价小组,对新教师的课堂教学(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及思政等其他人员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教案、多媒体课件、自我教学诊断报告、课堂教学观摩体会与教学能力提升计划进行成绩评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教案、课件、课堂教学(说课)三项考核成绩有一项不合者,考核总成绩即为不合格;有1次及以上未参加培训者,不予考核。

        六、有关说明

        教师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学校发给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取得该证书,才能参加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去年培训不合格者,今年培训仍未合格,视为不适应高校教师教学岗位,转离教学岗位。

 

 

 

        附件:附件一:2013年度参加培训的新教师名单.xls

        附件二:2013年度新引进教师教学技能培训课程安排.xls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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