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学院二级教学组织管理,顺利开展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性意见(试行)》(浙师教字[2012]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电子稿发至jxk@zjnu.cn。
2.学院成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开展201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定教师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2013年度无教学工作量的教师不列入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分为A、B、C、D和E五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度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5%,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0%;C级、D级和E级的等级比例,按学院制定的标准据实考核,具体比例不作硬性规定。
3.各学院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2013年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教务处审核反馈后,各学院在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7日公示最后定级结果。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
4.学院公示结束,教师无异议,各学院于2014年1月10日将最终确定等级的《2013年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
2013年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