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及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07浏览:2075设置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于11月开展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范围为2013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范围为2012年校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延期结题一般项目、2013年校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和青年教改项目等已到结题时间的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材料

各教改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中期检查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2.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新闻、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PPT

结题验收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附件3

2.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

3.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新闻、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4.校教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PPT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的改革思路与实践方案,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并填写上述材料(要求结题报告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中期检查材料请于1114日前由学院汇总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k@zjnu.cn

3. 学院组织相关教师以教改项目为主题开展教研活动。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相关教师汇报项目(含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建设情况,展示教改成果;参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开展交流研讨;学院根据现场汇报交流情况,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分析表》(附件4)和《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汇总表》(附件5),于1125前将上述自查分析表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结题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邮箱jxk@zjn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验收,答辩交流项目、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未能按时完成的2012年度教学改革重点项目以及2013年校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和青年教改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6),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延期结题的2012年校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如还未完成,则作撤项处理。

 

附件.rar

                                  本科教学部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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