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实施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1. 针对本科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置助教岗位,并综合考虑学科特点、课程类别、教学班级规模等的需要。
2. 优先支持公共必修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学需要。优先满足一、二年级基础课程教学改革需求。
3.优先支持积极探索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支持主讲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手段以及学习评价方式等改革,以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和学习能力发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二、聘任条件
1.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浙师研字〔2014〕20号)文件规定,正式注册的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期间必须担任助教工作满一学期,考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各级全日制教育硕士自愿参与助教工作的,可根据工作表现,考核合格后可获得1个学分,并获得相应的助教津贴。
2. 担任助教的研究生须在本科期间学习过该课程或同类课程。每个研究生每学期只可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
3.各学院设置的助教岗位应先面向本学院研究生招聘,当学院研究生人数不足时,可接受跨学院申请。
三、聘任程序与时间安排
1. 11月10日,研究生学院、本科教学部联合发布通知。
2. 11月10-13日,各学院确定课程助教岗位,并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信息统计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上交至本科教学部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3. 11月14日,本科教学部审核全校课程助教岗位,统一公布。
4. 11月15日-18日,研究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助教岗位需求,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受理助教岗位的申请和资格审核。
5. 11月19日,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与研究生签订《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统计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式一份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本科教学部、研究生学院
201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