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省级教学改项目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延期结题项目、2013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延期结题项目、2014年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 2013年省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学院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备案。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PPT,在学院组织的以教改项目为主题的教研活动中向学院教师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展示教改成果,并开展交流研讨;评审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答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并确定评审意见;学院教务办根据现场汇报交流情况,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分析表》(附件5)和《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
二、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省教改项目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二份);
2. 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4.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完成省教改项目结题报告、答辩PPT、佐证材料汇总工作,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二)校教改项目
1.《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附件4)(一式两份)
2.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4.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完成校教改项目验收工作,相关材料(附件4、5、6及相关佐证材料)验收结束后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三:注意事项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的省教改项目需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7,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需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8)经学院审核后报本科教学部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延期结题的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如还未完成,则作撤项处理。
附件.rar: 1.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
5.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分析表
6.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汇总表
7.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8.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本科教学部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