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3浏览:1958设置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延期项目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

省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PPT(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项目结题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份;

2.项目成果相应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4.各学院于1024日前完成省教改项目结题报告、答辩PPT、佐证材料汇总工作,报送至本科教学部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四、注意事项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附件: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清单.xls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



本科教学部

                          2017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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