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同时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再分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课程现场教学项目、公共艺术教育研究项目、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报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的,原则上要求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其中申报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学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各类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每个团队3-6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位教师限报1项。目前正在主持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暂缓申报本项目;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鼓励跨校联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申报项目应已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要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成果能对我校教学改革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三、选题要求
省级项目申报要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新工科建设、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在办学层次上,教学改革研究以本专科教学为主,适当涵盖研究生教育;在办学类型上,教学改革研究以全日制教学为主,兼顾继续教育。本年度优先支持卓越拔尖人才、卓越教师、国际化人才、新工科人才、专业认证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项目。
各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选题均需围绕现阶段学校教学改革的中心工作,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探索各类卓越人才培养路径,研制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构建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要对项目选题要进行有效引导,保证立项项目的选题相对集中,成果产出较为集聚,为学院的教学成果奖培育打好基础。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
四、项目建设周期
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由推荐学院资助。
五、申报办法及推荐指标
省级项目实行“申报+评审”制度,各学院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2项。学校将举行答辩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答辩时间为7分钟左右,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实行“推荐+备案”制度,由学院根据选题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团队申报、评审后,上报推荐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将省级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校级项目申报书及各类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本科教学部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k@zjnu.cn。
附件:
本科教学部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