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学院制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性意见(试行)》(浙师教字〔2012〕55号)、《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师本通〔2021〕85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小组考核、公示,全校共评出教学优秀等级的教师586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1—15日。如有异议,可据实向本科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反馈书面意见。联系电话:82282546。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学院制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性意见(试行)》(浙师教字〔2012〕55号)、《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师本通〔2021〕85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小组考核、公示,全校共评出教学优秀等级的教师586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1—15日。如有异议,可据实向本科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反馈书面意见。联系电话:8228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