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毕业生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1浏览:17204设置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金华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第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2师范生。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政策咨询(41-25日)

41-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师教育科电话咨询:0579-82292115。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412-25日)

2022412-2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见附件1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日期填写网报当天日期,以往错误案例见附件2,请务必填写正确。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第三阶段:体检

1.金华市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5月中旬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2.婺城区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5月中旬,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288号,原妇保院)

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体检注意事项、分学院专业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受理审核决定(426-5月10日)

2022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1.426日,教师教育科汇总报名情况,将《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反馈至各学院。

2.426-30日,各学院通知申请人提交审查确认材料。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2018xxxxx+13xxxxxxxxx),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申请人于426-30上交所需的所有材料,各学院联系老师进行网上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3.57日前,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网上审查材料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4.510日前,教师教育科完成系统确认。

5.5月14日前,各学院收集学生照片(1张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照片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学院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16703

82290352

88106787@qq.com

教师教育学院

老师

174(田家炳楼)

82282740

390376067@qq.com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王老师

游泳馆北一楼

82283632

tyxyjwb@zjnu.cn

人文学院

老师

上午243(人文南楼)

82298838

rwjwb@zjnu.cn

外国语学院

金老师

222(外语楼)

82298181

jxp717@qq.com

音乐学院

江老师

192(音乐楼)

82282398

haigel@zjnu.cn

美术学院

陶老师

184(美术楼)

82283150

1470646382@qq.com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老师

20幢连廊206

82298843

455606011@qq.com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孔老师

20-21幢连廊304

82298840

kst@zjnu.cn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傅老师

7219

82282325

827792668@qq.com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马老师

176(田家炳楼)

82291257

mana@zjnu.cn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傅老师

24209

82297120

76606269@qq.com

第五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6旬)

教师教育科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日程安排

2022一阶段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内容

要求

1

48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2

48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3

412-25日

学生网上申报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4

426

学校汇总网报数据,制作并发放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

 

5

426-30

系统未通过的学生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2各学院网上

确保材料无遗漏

6

51-10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

 

7

5上旬

学生体检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8

5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9

5中下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10

5中下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11

6月上旬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12

6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13

6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到教师教育科

 

14

7月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附件: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2022年.docx

         附件2:申请表个人承诺书正确上传格式.doc

         附件3:网上申请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

      

 

 

本科教学部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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