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生教师专业技能考核(9月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4浏览:5843设置

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师范生实施教师专业技能考核的通知》(浙师教字〔2008〕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届师范生教师专业技能过关考核9月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的考核通过教师技能考核平台”进行,平台网址为“http://10.1.73.2”,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后6位

  二、考核对象

  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的,不符合本校师范生教师专业技能免考核条件且5、6月份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2023届师范生。

  三、考核时间、地点

  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考核的各专业考核(补考)安排在9月7晚上,9月8下午和晚上,具体时间见附件2地点为2幢302室。另,考生在上传教学设计和课件时须仔细检查,上传到各自对应的平台。

  四、其它

  如本次补考仍未通过,需延期实习,12月补考通过后,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

 

 

附件1.2022年6月2023届师范生教师技能考核合格名单.xls

附件2.2022年9月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名单.xls

附件3.2022年9月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考场安排.xls

 

 

本科教学部

20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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