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师教通〔2023〕2号
![]()
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3〕4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现将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按原计划开学,2月13日开始按校历作息时间表线下教学;
2.开学后两周内,原则上不组织各类竞技性较强的体育比赛等活动,根据学生身体状况酌情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
3.上学期期末延期的考试时间为2月18-26日,补(缓)考时间为3月4-19日,统一实行线下考试;
4.本学期实习、实训、实验教学均按教学计划正常开展;
5.外语等级延考、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等工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