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相关师生研修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教师研修:化学(化学+生物科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地理科学(与思政教育复合)、地理科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学前教育(五年制专科)专业教师。
(二)师范生学习:拟申请2023年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
二、研修平台
(一)教师研修
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进入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或者直接登录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exempt/)。
(二)师范生学习
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
三、研修时间
(一)教师研修:即日起至3月31日。
(二)师范生学习:即日起至4月30日。
四、研修要求
(一)教师研修
各相关专业组织教师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影视中的‘国之大者’”四大主题相关课程学习和相应的课后测试(同一学习资源学习时长将同步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完成一定时长的课程学习后可以参加课后测试,测试答题次数不限,相应时长学习测试满分即为该课程学习通过(具体课程及学习时长要求详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指南)。
教师课程学习和课后测试情况将作为教育部审核专业办学质量的相关因素,供后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调整参考。
(二)师范生学习
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学习,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范围,学习时长作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过程性考核的必要内容,具体操作见《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附件1)。如何将帐户的“学生”身份改为“教师”身份,请下载智慧中小学APP,在“我的”中进行身份修改。
附件1:
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pdf
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