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新专业设置预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5-17浏览:4083设置



各学院:

为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和我校专业动态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现就2023年本科新专业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的基本条件

  1. 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2. 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要求;

  3.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4. 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作为为依托;

  5. 具有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7. 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

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根据新设专业基本条件对拟新增设专业展开论证,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审议后将申报材料送学校,学校将组织教学委员审议确定2023年新申报专业。

三、材料报送

530日前,学院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申请表》(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jxk@zjnu.cn。联系人:罗建林,82282523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申请表5.17.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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