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和我校专业动态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现就2023年本科新专业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的基本条件
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要求;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作为为依托;
具有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
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根据新设专业基本条件对拟新增设专业展开论证,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审议后将申报材料送学校,学校将组织教学委员审议确定2023年新申报专业。
三、材料报送
5月30日前,学院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申请表》(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jxk@zjnu.cn。联系人:罗建林,82282523。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