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暑期教室借用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5浏览:1945设置

  为进一步规范暑期教室的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教学管理秩序,现将有关2022年暑期教室借用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借用时间范围

      20236月23-9月8

二、借用用途

      1. 本科、研究生暑期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团学活动。

      2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业务学习等。

      3经过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许可的培训活动。

三、借用程序

      1借用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暑期教室借用申请表》并提交至行政中心北楼224室徐老师处,各学院(部门)承办的培训项目需经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许可。

      2本科教学部6月22日前将暑期教室借用申请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申请学院部门)。

注:16幢5层、6层、22幢、23幢教学楼将于2023年暑期施工改造,16幢教学楼1至3层、24幢教学楼1至2层作为暑期考研教室,不参与借用。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暑期教室借用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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