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暑期教室的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教学管理秩序,现将有关2022年暑期教室借用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借用时间范围
2023年6月23日-9月8日
二、借用用途
1. 本科、研究生暑期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团学活动。
2. 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业务学习等。
3. 经过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许可的培训活动。
三、借用程序
1. 借用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暑期教室借用申请表》并提交至行政中心北楼224室徐老师处,各学院(部门)承办的培训项目需经继续教育管理处备案许可。
2. 本科教学部于6月22日前将暑期教室借用申请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申请学院(部门)。
注:16幢5层、6层、22幢、23幢教学楼将于2023年暑期施工改造,16幢教学楼1至3层、24幢教学楼1至2层作为暑期考研教室,不参与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