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8浏览:3870设置

  

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对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批次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附件3)。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负责我校为第一申报单位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包括合作编写教材、系列教材等)的初审验收。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完成后,填写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验收合格的项目,请附上正式出版教材一册和所有参编人员政审意见表

2.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立项教材尚未完成出版,且不申请撤项的,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学院于20239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正式出版教材、政审意见表(附件3、变更申请表附件4和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报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电子文档发jcglk@zjnu.cn

4.教务处组织审议,并将验收材料提交省高等教育学会。

四、结果利用

校验收合格、省高教学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

1.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未结题项目.xlsx

2.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学院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3.教材参编人员政审意见表.docx

4.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变更申请表.xlsx

5.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

【省高教学会】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结题材料的通知.pdf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结题材料的通知.docx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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