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对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批次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已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附件3)。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负责我校为第一申报单位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包括合作编写教材、系列教材等)的初审验收。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完成后,填写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验收合格的项目,请附上正式出版教材一册和所有参编人员政审意见表。
2.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立项教材尚未完成出版,且不申请撤项的,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各学院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正式出版教材、政审意见表(附件3)、变更申请表(附件4)和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报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电子文档发jcglk@zjnu.cn。
4.教务处组织审议,并将验收材料提交省高等教育学会。
四、结果利用
我校验收合格、省高教学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
2.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学院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4.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变更申请表.xlsx
5.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
【省高教学会】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结题材料的通知.pdf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结题材料的通知.docx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