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8-31浏览:3997设置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确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研究》等10门课程为2023年校级线上课程重点项目,《第二外语(西)(一)》等5门课程为一般项目;《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心理)》等28门课程为2023年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重点项目,《教育心理学B》等22门课程为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

1.立项课程需在2024530日之前完成课程拍摄制作、上线,并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教学运行准备。学校依据《浙江师范大学MOOC/SPOC课程基本标准》(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混合式课程基本标准》(附件3进行验收。

(二)项目建设要求

1.教务处和各学院将严格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4)做好课程建设过程管理和教学应用工作。

2.立项建设课程建设要严格对照《浙江师范大学MOOC/SPOC课程基本标准》《浙江师范大学混合式课程基本标准》开展要求,确保建设质量。

3.在线课程完成建设,须在排课前向学院课程归口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教师应在在教务管理系统或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明确授课方式。所有立项建设课程均须首先在在学校在线教学平台http://zjnu.fy.chaoxing.com/portal开展教学。拟开MOOC课程,在满足相关要求后教师可直接申请转为学银在线MOOC平台开课,也可另行选择开课平台。

(三)经费管理

1.重点线上课程学分≥2,学校每门课程资助8万元,重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每门资助4万元;学分不足2学分的重点课程,资助金额按照学分/2比例折算。一般项目由学院经费资助。

2.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经费使用规划,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所有开支须在20231210日前完成报销,逾期不予列支。

 

附件:

附件1.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立项项目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MOOCSPOC课程基本标准.doc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混合式课程基本标准.docx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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