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推荐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
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2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教学管理服务水平,浙江省高等教学学会经请示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意,决定开展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就学校推荐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优秀教务人员。
二、参评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思考总结,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3.结合教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高,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5.在学校或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免踏实工作15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每学院可推荐1名。也可不推荐。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后推荐的方式进行。
2.请各学院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做好院内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天。
3.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于11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本科高校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浙江省本科高校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所在学校 | 职 务 | 任教务处长年限或从事教务管理工作年限 | |||
推荐类型 | 榜样教务处长( );优秀教务人员( ) | ||||
主要 工作 经历 | |||||
教学研究课题、教改论文发表及获奖等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1000字以内) | ||||
所在学校教务处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浙江省 高等教育学会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浙江省本科高校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