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启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浙师教字〔2019〕52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教材管理要求,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政治性原则。教材选用坚持“凡用必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所有教材(含教材库备选教材)都必须经过学院专家小组审核,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民族、历史、宗教等方面,学院党委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通过审核后的教材才能列入选用范围。根据有关要求,文科专业相关课程教材原则上不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含影印和翻译境外教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课程,凡有对应“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含学生自行购买教材)。
2.适用性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选用学科领域内经典教材,并充分注意学科前沿的发展与更新。学科前沿发展更新较快的,则应选用新近出版或新修订的教材。
3.优质性原则。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二、选用和征订
1.各学院根据排课情况,填写《浙江师范大学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清单》(附件1),于12月15日前电子稿发送jcglk@zjnu.cn。
2.各学院选用(含备选)未经审查的教材(含新版本)须组织专家审查,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选用教材审查表》(附件2,同时上交新选用教材封面、版权页、封底复印件一份),审读专家3人均需在纸质审查表上签字。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材库报送表》(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征订表》(附件4),征订自编非统购教材需补充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自编教材非统购申请表》(附件5),附件2-4表由学院党委、教学委员会审定,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电子稿发送jcglk@zjnu.cn。
3.2023-2024第2学期教材库:每一门课程须列出3本教材作为后续教材征订备选,并在上报表格中根据选用优先度进行排序。后期征订调整必须从教材备选库中选定,未在库中的教材不得自行订购。
4.如果有特别情况必须选用非教材库教材,学院另行提出征订计划并组织专家审查,学院党委、教学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5.请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提示填写完整:①不得自行删减表格字段;②一本教材填写一行;③选用已经审核的教材请按照已审核教材列表(附件6)填写书名和书号;④审核情况一列请选择填写“历年已审核通过”和“本次征订审核通过”两种情况填写。
6.替换、补订教材: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替换、补订教材征订表》(附件8),由教务处教材管理科审核后告知后勤服务中心教材部进行征订,未经审核的替换、补订教材后勤服务中心教材部将不再受理征订业务。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教材信息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①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http://www.sinobook.com.cn/book/)
②新华书店(博库书城)网站(https://www.bookuu.com/);
2.请各学院教务办严格审核教材征订清单,请勿重复征订教材;
3.退、休学,交换生退书在开学起一个月内到后勤教材部办理(16幢220办公室,电话:82282510/82282574)。
附件:
2.浙江师范大学选用教材审查表(同时提交教材封面、版权页、封底复印件).xlsx
6.浙江师范大学已审核教材汇总表(截至2023年9月).xlsx
7.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截至2023年10月25日,内含课件及配套教辅).xlsx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