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员教研活动,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组建校级课堂教学巡察组,成员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相关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等组成。课堂教学巡察组长在当月的教务处值周处长中选任,教学巡察组联络员由巡察组长所在学院的教务办主任担任。
二、教学巡察组长负责确定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的具体时间;巡察内容的主要是观摩课堂教学,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巡察组联络员要负责做好小组成员联络、通知,活动方案的制订与落实,巡察情况记录等工作;教务处工作人员配合联络员做好相关工作。
三、本学期的教学巡察活动继续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建议各巡察组在继续关注教学常规的基础上,将巡察人员分成3—4个听课小组,并各抽听一堂课;听课结束后,结合巡察情况,邀请上课教师,并从听课的教学班中抽选若干名学生代表,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探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课堂教学的建议。评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上,与教学巡察情况分析记录表一并交教务处备案。有关情况将在教务处网站的“教学动态”栏目公开。
四、各二级学院要参照本通知的精神,组建学院教学巡察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专业主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务办人员和学生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制定本学期学院教学巡察方案,交教务处备案。学院教学巡察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教学巡察,以课堂教学为主,其他教学内容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开展,关注教师师德师风,学生问题反馈,教学规范和教学底线意识,以进一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附件:1.教学巡察小组成员名单
2.教学巡察情况分析记录表
3.教学巡察教研活动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教学巡察小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值周处长(组长):张品
成 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陈红儿、翁雪香、曹诣斌、朱丽东、高春甫、陈醇,法学院、化材学院、生命学院、地环学院、工学院等5个学院的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代表等。
联络员:吴伟
巡察周次:第2—5周(3月4日—29日)
第二组
值周处长(组长):宋清秀
成 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沈自飞、陈肖英、刘岩、陈淼森,初阳学院、马克思学院、国社学院、行知学院等4个学院的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代表等。
联络员:安云波
巡察周次:第6—9周(4月1日—27日)
第三组
值周处长(组长):刘远
成 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李锋盈、李长江、李鸣华、王章明,经管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儿童教育学院、数学学院等5个学院的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代表等。
联络员:蒋瑞红
巡察周次:第10—14周(5月1—31日)
第四组
值周处长(组长):黄钟军
成 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傅惠钧、邹贤尧、徐华颖、张桃,人文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设计学院等5个学院的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代表等。
联络员:江虹
巡察周次:第15—19周(6月3日—28日)
附件2
教学巡察情况分析记录表
值周处长 |
| 联络员 |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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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教学楼: | |||||
学生课堂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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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正常到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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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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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情况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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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教学巡察教研活动记录表
活动主题 |
| 组织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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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 |
| 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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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 ||
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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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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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记录 (可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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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与创新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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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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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学巡察 通知 | |
抄 送:行知学院。 | |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办公室 | 2024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