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毕业师范生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8浏览:16832设置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1号)、《金华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第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4师范生。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安排

政策咨询(48-23日)

48-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师教育科电话咨询:0579-82292115。

网上申报(410-23日)

2024410-2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体检

1.体检安排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于5月8日前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完成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是5月9日-10日,下午13:30(不用空腹),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288号,在原妇保院内,请注意地址:体检中心不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进行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3)体检费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用为100元/人次(学前教育师资为120元/人次)。

2.体检相关事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安排

具体缴费方式、体检注意事项、分学院专业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1

受理审核决定(424-5月15日)

2024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1.426日,教师教育科汇总报名情况,将《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反馈至各学院。

2.428-30,各学院通知申请人提交审查确认材料。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2020xxxxx+1xxxxxxxxxx

申请人于428-30日上交所需的所有材料,各学院联系老师进行网上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3.58日前,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网上审查材料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4.515日前,教师教育科完成系统确认。

5.5月17日前,各学院收集学生照片(1张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照片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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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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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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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8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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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老师

17719

82281372

47680478@qq.com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老师

游泳馆北一楼

82283632

283393330@qq.com

人文学院

老师

上午24312

82298838

89168902@qq.com

外国语学院

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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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8182

446402937@qq.com

艺术学院

老师

19111

82282398

332849103@qq.com

数学科学学院

老师

20-21幢连廊206

82298843

1914958458@qq.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何老师

28415

82291995

hechang@zjnu.cn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孔老师

20-21幢连廊304

82298840

kst@zjn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老师

16912

82289709

1035993724@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苏老师

7219

80022325

Supan01@zjnu.edu.cn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马老师

17619

82291257

770848501@qq.com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傅老师

24209

82297120

76606269@qq.com

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6旬)

教师教育科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日程安排

2024一阶段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内容

要求

1

48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2

48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3

410-23

学生网上申报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4

426

学校汇总网报数据,制作并发放《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

 

5

428-30

系统未通过的学生提交相应材料扫描件各学院网上

确保材料无遗漏

6

51-15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

 

7

5月8日前

金华市教育局指定机构学生体检

 

8

5月9日下午、5月10日下午

婺城区教育局指定机构学生体检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9

5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10

5中下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11

5中下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12

6月上旬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13

6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14

6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教师教育科

 

15

7月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教务处

202448


附件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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