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1号)、《金华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4届师范生。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4月8-23日)
4月8-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师教育科电话咨询:0579-82292115。
(二)网上申报(4月10-23日)
2024年4月10-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体检
1.体检安排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于5月8日前在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完成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是5月9日-10日,下午13:30(不用空腹),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288号,在原妇保院内,请注意地址:体检中心不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进行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3)体检费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用为100元/人次(学前教育师资为120元/人次)。
2.体检相关事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安排。
具体缴费方式、体检注意事项、分学院专业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1。
(四)受理审核决定(4月24日-5月15日)
2024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1.4月26日,教师教育科汇总报名情况,将《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反馈至各学院。
2.4月28-30日,各学院通知申请人提交审查确认材料。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2020xxxxx+1xxxxxxxxxx)。
申请人于4月28-30日上交所需的所有材料,各学院联系老师进行网上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3.5月8日前,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网上审查材料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4.5月15日前,教师教育科完成系统确认。
5.5月17日前,各学院收集学生照片(1张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照片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邓老师 | 16幢703 | 82290352 | dengzehua@zjnu.edu.cn |
教育学院 | 龚老师 | 17幢435 | 82282740 | 390376067@qq.com |
心理学院 | 周老师 | 17幢719 | 82281372 | 47680478@qq.com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谢老师 | 游泳馆北一楼 | 82283632 | 283393330@qq.com |
人文学院 | 刘老师 | 上午24幢312 | 82298838 | 89168902@qq.com |
外国语学院 | 闵老师 | 22幢207 | 82298182 | 446402937@qq.com |
艺术学院 | 徐老师 | 19幢111 | 82282398 | 332849103@qq.com |
数学科学学院 | 闻人老师 | 20-21幢连廊206 | 82298843 | 1914958458@qq.com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何老师 | 28幢415 | 82291995 | hechang@zjnu.cn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孔老师 | 20-21幢连廊304 | 82298840 | kst@zjnu.cn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帅老师 | 16幢912 | 82289709 | 1035993724@qq.com |
生命科学学院 | 苏老师 | 7幢219 | 80022325 | Supan01@zjnu.edu.cn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马老师 | 17幢619 | 82291257 | 770848501@qq.com |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 傅老师 | 24幢209 | 82297120 | 76606269@qq.com |
(五)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6月上旬)
教师教育科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三、日程安排
2024年一阶段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内容 | 要求 |
1 | 4月8日前 |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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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8日 |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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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10-23日 | 学生网上申报 |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
4 | 4月26日 | 学校汇总网报数据,制作并发放《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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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月28-30日 | 系统未通过的学生提交相应材料扫描件,各学院网上审核 | 确保材料无遗漏 |
6 | 5月1-15日 |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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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月8日前 | 金华市教育局指定机构学生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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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月9日下午、5月10日下午 | 婺城区教育局指定机构学生体检 |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
9 | 5月中旬 |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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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月中下旬 |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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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月中下旬 |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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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月上旬 |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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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月中旬 |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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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月中旬 |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教师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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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月下旬 |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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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