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毕业生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4浏览:10037设置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1号)、《金华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第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认定,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毕业生。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613-1712

613-1712(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师教育科电话咨询:0579-82292115。

(二)网上申报(617日上午8-12

2024617日上午8-12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4)考试形式:①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选“国家统一考试”;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人员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4.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证书获取方式:邮寄领取,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受理审核决定(617-20日)

2024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1.617下午,教师教育科汇总报名情况,将《2024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反馈至各学院。

2.617日下午-20日,各学院通知申请人提交审查确认材料。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2020xxxxx+13xxxxxxxxx

申请人于62015点上交所需的所有材料,各学院联系老师进行网上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3.62017前,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网上审查材料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4.624日前,教师教育科完成系统确认。

5.在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收集学生照片(1张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分类,将照片提交到教师教育科。

学院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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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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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王老师

27215

82298577

309557426@qq.com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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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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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16703

8229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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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老师

17435

82282740

390376067@qq.com

心理学院

周老师

17719

82281372

47680478@qq.com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老师

游泳馆北一楼

82283632

283393330@qq.com

人文学院

老师

上午24312

82298838

89168902@qq.com

外国语学院

闵老师

22207

82298181

446402937@qq.com

艺术学院

老师

19111

82282398

332849103@qq.com

设计与创意学院

陶老师

184

82283150

1470646382@qq.com

数学科学学院

闻人老师

20-21幢连廊206

82298843

1914958458@qq.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何老师

28415

82291995

hechang@zjnu.cn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孔老师

20-21幢连廊304

82298840

kst@zjn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老师

16912

82289709

1035993724@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苏老师

7219

80022325

Supan01@zjnu.edu.cn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马老师

17619

82291257

770848501@qq.com

工学院

王老师

30303

82291533

275253131@qq.com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傅老师

24209

82297120

76606269@qq.com

(四)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7中上旬)

教师教育科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二阶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以邮寄形式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日程安排

2024二阶段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内容

要求

1

614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2

614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3

617日上午8-12

学生网上申报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

4

617下午

学校汇总网报数据,制作并发放《2024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

 

5

617日下午-20

系统未通过的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网上

确保材料无遗漏

6

6月20-24日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

 

7

7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8

7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9

7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10

7中上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11

7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12

7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到教师教育科

 

13

7月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教务处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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