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论文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7浏览:2577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 学位数据采集遵循“一数一源”原则,即学位报送信息不仅用于学士学位授予,也用于国家和省里论文抽检。学校须在学位授予生效7日内完成学位信息和导师、论文信息报送。采集信息包括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向和论文撰写语种。

为确保我校学士学位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决定从即日起,教务系统将毕业生论文信息最终稿提交与毕业审核相挂钩,毕业论文最终稿未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提交的,毕业审核不通过。学校将每天与毕业论文系统提交状态同步。

第一批毕业离校的2024届毕业生须于613日前在论文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提交,第二批毕业离校的2024届毕业生须于629日前在论文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提交审核,第三批毕业离校的2024届毕业生须于79日前在论文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提交审核。相关信息一经提交审核将直接传至个人学位信息,原则上不再予以修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尽快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本科毕业生。论文指导老师、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做好毕业终稿信息审核,确保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等字段信息,与毕业终稿正文一致。

毕业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负责人,论文标题、关键词、导师等信息与毕业论文抽检成绩直接挂钩。如果论文抽检被判定论文不合格或论文抄袭的,可能导致学士学位授予被撤回。请各位毕业生高度重视,仔细核对论文系统中的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向和论文撰写语种等信息,确保论文正文中的相关内容与论文信息中字段的内容一致。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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