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及2025年本科新专业设置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二)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要求;
(三)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
(四)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五)有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七)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八)新设专业原则上在招生、人才培养、就业方面有较强的竞争潜力和优势。
二、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类型和程序
1.本次申报包含两类专业设置申报:一类是2023年未申报今年拟申报的新专业;第二类是预申报2025年新专业。
2.2023年未申报今年拟申报的新专业,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补增新专业申报申请表》(附件1),并需要出具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说明未提前进行预申报的原因、此次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即为什么必须在今年申报)和可行性(即举办这个专业所做的工作和准备),如果和已预申报专业相近专业,需论证说明相近的理由。
3.2025年新专业预申报原则上以2023年预报未来5年新专业建设规划为基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新专业预申报申请表》(附件2)。
4.各学院应组织校内外的专家对新设专业进行认真论证,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审议,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与两类申请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jxk@zjnu.cn。
5. 校内专业设置专家评审后,入围相关专业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准备新专业网上填报工作。2023年预申报过的2024年新专业,可进行网上填报工作。具体网上填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5.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pdf
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