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数智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师教通〔2024〕51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校级数智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立项《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英语)》等40门课程建设校级数字融合课程,《教育学》等15门课程建设校级数智提升课程,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课程建设与运行要求
(一)课程内容建设要求
1.数字融合课程
1)课程数字资源建设:按照《浙江师范大学MOOC/SPOC课程基本标准》(附件2)进行规范建设,1学分课程微视频不低于240分钟。
2)知识图谱建设:1学分建设不少于80个知识点。
3)AI技术赋能建设:建设基于大模型的AI智能问答,使用生成式AI功能生成数字人视频、考试测验试卷、题库等教学资源,将AI助手、数据追踪分析等功能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实现课程建设与运行的智能化,全面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
2.数智提升课程
1)课程数字资源建设:按照《浙江师范大学MOOC/SPOC课程基本标准》,对原有课程视频进行更新和完善,整体视频个数更新不少于30%。
2)知识图谱建设:每门课程建设不少于100个知识点
3)AI技术赋能建设: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通过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
(二)建设周期
立项建设课程应于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相关要素建设,并上线运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须向教务处提供书面报告申请建设延期,并不得晚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建设要求,于2025年秋季学期运行。逾期未能完成建设,项目将撤销立项。
(三)建设流程
1.经费支持。建课服务经费由教务处支出,按照实际建设情况结算。
2.课程建设与管理。自立项之日起,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服务商(服务商清单见附件3),开展课程建设。学院与教务处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督查,课程建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数智课程制作清单及服务自评表》(附件4)。经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复核。具体流程详见《浙江师范大学数智课程建设及验收流程》(附件5)。
3.课程运行。数智课程需依托服务商平台进行运行,相关数据迁移服务由服务商提供。上线运行流程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6)执行,需在学院课程归口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标记,开设MOOC需要在教务处申请备案。
附件:
附件1.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数智课程立项项目名单.xlsx
附件3.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数智课程建设及运行服务商清单.docx
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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