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员教研活动,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组建校级课堂教学巡察组,成员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相关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成员等组成。课堂教学巡察组长在当月的教务处值周处长中选任,教学巡察组联络员由巡察组长所在学院的教务办主任担任。
二、教学巡察组长负责确定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的具体时间;巡察内容的主要是观摩课堂教学,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巡察组联络员要负责做好小组成员联络、通知,活动方案的制订与落实,巡察情况记录等工作;教务处工作人员配合联络员做好相关工作。
三、本学期的教学巡察活动继续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建议各巡察组在继续关注教学常规的基础上,将巡察人员分成3—4个听课小组,并各抽听一堂课;听课结束后,结合巡察情况,邀请上课教师,并从听课的教学班中抽选若干名学生代表,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探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课堂教学的建议。评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上,与教学巡察情况分析记录表一并交教务处备案。有关情况将在教务处网站的“教学动态”栏目公开。
四、各二级学院要参照本通知的精神,组建学院教学巡察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专业主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务办人员和学生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制定本学期学院教学巡察方案,交教务处备案。学院教学巡察要求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教学巡察,以课堂教学为主,其他教学内容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开展,关注教师师德师风,学生问题反馈,教学规范和教学底线意识,以进一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