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为促进课程建设取得实效,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校级立项在线课程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主要针对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在线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重点检查课程资源建设完成情况。2022年前(含2022年)立项校级在线课程立项课程检查结果为申请延期课程(附件2)同时纳入本次检查。
二、检查验收方式
各学院依据《浙江师范大学MOOC/SPOC课程基本标准》《浙江师范大学混合式课程基本标准》(附件4)对立项的重点和一般课程项目开展自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撤销立项三类,自查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检复核。
三、检查验收要求
(一)线上课程验收标准
1.优秀
(1)完成课程创建工作。已在网络教学平台创建课程,课程简介、教学团队、课程章节、考核评价、参考资料等栏目基本资源已上网,完成所有章节视频资源的拍摄、上传;
(2)完成1期以上(含1期)开课,选课情况良好,并实现转换为MOOC。
(3)课程建设质量好,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时代性和科学性;教学设计以学生为中心,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和自主探索;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
2.合格
(1)已在网络教学平台创建课程,课程简介、教学团队、课程章节、考核评价、参考资料等栏目基本资源已上网,基本完成所有章节视频资源的拍摄、上传。
(2)2024年秋季学期起已面向学生开放和使用。
3.撤销立项
课程要素建设不完整,未完成课程计划视频资源的拍摄、上传。
(二)混合式课程验收标准
1.优秀
(1)在网络教学平台自主创建课程资源,课程内容完整,课程简介、教学团队、课程章节、考核评价、参考资料等栏目基本资源已上网,完成所有章节视频资源的拍摄、上传、引用;
(2)完成1期以上(含1期)开课,选课情况良好;
(3)课程内容具备一定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围绕学生开展教学,符合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时间安排要求(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
2.合格
(1)在网络教学平台有较为完整的线上课程资源,资源建设实现课程内容的完整覆盖;
(2)已在2024年秋季学期起面向学生开放和使用;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合理有序。
3.撤销立项
未完成课程申报计划的线上资源建设或者未达到课程资源引用要求,教学安排未能体现混合式教学的要求。
四、工作安排
10月28日前,学院完成检查验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项目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送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五、结果处理
1.验收优秀的课程纳入省级以上相关项目优先推荐。
2.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课程类建设项目。
附件:
附件1.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在线课程立项项目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前(含2022年)校级在线课程延期课程名单.xls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mocc.spoc课程基本标准》《浙江师范大学混合式建设基本标准》.doc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