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工作室”招新、成果汇总及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0浏览:14设置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同时了解、展示校级“大学生创新工作室”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工作室”招新、年度成果汇总及考核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招新工作:主要招收在校大一、大二本科生,原则上每1位同学只能申请1个工作室。各工作室本科生应相对固定且有一定规模,原则上每一期工作室本科生人数不少于15人。

(二)年度成果汇总及考核检查工作:工作室在推进本科生创新能力方面的进展和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室本科生考研和出国深造、科研创新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和实质性进展以及工作室的制度建设情况。

二、具体安排

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招新阶段:202411201130日。

各工作室在本科生实践创新管理系统自主安排招新工作,择优录取吸纳优秀本科生加入工作室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41120日—122日。

各工作室按照学校关于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及立项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查、自评总结阶段性建设成效122日前在本科生实践创新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总结报告,并上传《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建设成果展示》(附件2填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总结报告工作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学院汇总后,请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25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北楼223室)。

特别说明:此次招新、自查和自评考核材料的填报,均在本科生实践创新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s://sjcx.zjnu.edu.cn/home/homepage),操作流程见附件3,如有疑问可咨询技术人员孙永乐,联系电话18618142057

(三)材料公示、专家评审与考察阶段:202412上旬

学校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各工作室提交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如发现材料夸大、有误、造假等,检查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工作室进行成果评审,视提交材料情况再行组织答辩或研究心得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其他事项

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检查考核优秀的工作室资助下一年度全部建设经费,并适当追加资助经费;合格的资助下一年度建设经费;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和经费支持。同时,依据考核情况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用房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批创新工作室经费为1万元,建设期1.5年,若此次已完成建设任务,可以提前申请验收,与第一批、第二批工作室一起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后重新计算经费。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工作室年检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自评,以评促建,稳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和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各工作室负责人及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做好检查及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立项名单.xlsx

    2.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建设成果展示.docx

    3.本科生实践创新管理系统“大学生创新工作室考核”操作说明.png


                教务处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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