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取得实效,决定开展我校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中“下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的主要思路及举措”,重点检查一流专业建设点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效果。
二、自查及验收评审要求
1.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附件1)组织撰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报告》(附件2),自查报告应紧扣“信息采集表”有关建设任务要求,详细梳理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报告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图(表)文并茂、逻辑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采集表中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建设点获批时间至今(2024年11月)。
2.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组对一流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专家组成员5-7人,其中应有一位教育部专业类教指委委员,专家组成员三分之一为校外的专家,工科专业要求校外的专家中有二分之一为企业专家。
3.各学院自行确定验收评审会时间,于11月29日前上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家评审会计划表》(附件3),教务处汇总公布一流专业验收评审会时间,并根据具体安排情况参与验收指导,其他学院专业可进行观摩交流学习。所有专业须在12月31日前组织完成自查和专家评审会。
4.各学院在完成验收评审会一周内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汇总表》(附件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上报教务处罗建林老师,联系电话82282523,自查报告与支撑材料(含目录)装订成一册,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按照专业名分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xk@zjnu.cn。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xlsx
附件4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