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智能医学工程专业申请,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和教务处审核,经校学位委员会表决,同意拟增设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反映。邮箱:jwk@zjnu.cn。 公示期到2024年11月30日下午5时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专业设审批时间首批招生时间首批本科招生人数专业负责人101011T智能医学工程4年工学2024年2024年40温建明 教务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