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师教通〔2024〕95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结果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负责人 | 检查结果 |
1 | 心理学院 | 教师教育神经科学 | 孙炳海 | 优秀 |
2 | 心理学院 | 心理健康教育 | 李伟健 | 良好 |
3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新材料与应用 | 胡 鑫 | 中期警告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乡村文旅设计 | 鲍 聪 | 中期警告 |
5 | 数学科学学院 | 金融数学与数字经济 | 潜陈印 | 撤销立项 |
依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师教字〔2023〕21号),中期警告项目延期6个月,再次检查不达标撤销立项,追回经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育神经科学两个微专业2025年春季开始招生,具体流程如下:
1.归属学院于4月3日前提交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课程名单(名单列表模版见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招生简章至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k@zjnu.cn。招生简章格式参见招生简章模版(附件2)。
2.4月11日前,教务处统一发布招生公告,学院组织招生及生源资格审核。
3.4月20日前,微专业招生录取名单(附件3)提交教务处,统一录入课程和班级。
4.4月底学院组织正式开课。
5.微专业培养完成,通过学生由归属学院审核后提供结业名单,学校统一出具微专业证书。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