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毕业师范生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31浏览:2341设置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第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师范生。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安排

政策咨询(47-21日)

47-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师教育科电话咨询:0579-82292115。

网上申报(48-21日)

202548-2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具体操作如下:

1)“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2.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此次认定全程网办,需提交补充材料:

1)个人信息证明,申请人需上传“学籍证明”,可前往学校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可信电子证明平台(https://dzzm.zjnu.edu.cn/zm-privatization/#/loginstudent)下载并上传;

2)其他材料,证书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上传;

具体要求见附件1。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体检

1.体检安排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1)体检时间:5月6-21日周一至周五下午,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体检注意事项、分学院专业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

2)体检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海棠医院)3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1188号)。

3)体检费用:高中、中职、初中、小学100元/人次幼儿园120元/人次

2.体检相关事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安排

受理审核决定(422-5月15日)

1.515日前,教师教育科完成系统确认将《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一阶段认定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学院。

2.5月15日至6月上旬,各学院收集学生照片(1张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

 

学院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16703

82290352

88106787@qq.com

教育学院

老师

17幢435

82282740

390376067@qq.com

心理学院

老师

17幢719

82281372

47680478@qq.com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老师

游泳馆北一楼

82283632

tyxyjwb@zjnu.cn

人文学院

老师

上午24幢312

82298838

89168902@qq.com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22幢2楼

82298182

84934703@qq.com

艺术学院

老师

19幢111

82282398

332849103@qq.com

数学科学学院

老师

20-21幢连廊206

8229884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何老师

28幢415

82291995

1976084560@qq.com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孔老师

20-21幢连廊304

82298840

kst@zjn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老师

16912

82289709

1035993724@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魏老师

7幢219

82282325

527438313@qq.com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马老师

17幢619

82291257

770848501@qq.com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傅老师

24幢209

82297120

76606269@qq.com

  (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6旬)

教师教育科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日程安排

2025一阶段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内容

要求

1

47日前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2

47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3

48-21

学生网上申报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4

5月中上旬

教育局指定机构学生体检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5

515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

 

6

520

学校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名单

 

7

5中下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8

5中下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9

5中下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10

6月上旬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11

6月中旬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12

6月中旬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至教师教育科

 

13

7月下旬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附件1全程网办电子材料提交清单.docx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331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2402 电子信箱:jwc@zjnu.cn
Copyright © 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 -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管理登录    旧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