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届师范生。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4月7-21日)
4月7-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师教育科电话咨询:0579-82292115。
(二)网上申报(4月8-21日)
2025年4月8-2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具体操作如下: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2.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3.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此次认定全程网办,需提交补充材料:
(1)个人信息证明,申请人需上传“学籍证明”,可前往学校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可信电子证明平台(https://dzzm.zjnu.edu.cn/zm-privatization/#/loginstudent)下载并上传;
(2)其他材料,证书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上传;
具体要求见附件1。
所填信息和上传照片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体检
1.体检安排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1)体检时间:5月6-21日周一至周五下午,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体检注意事项、分学院专业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
(2)体检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海棠医院)3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1188号)。
(3)体检费用:高中、中职、初中、小学100元/人次,幼儿园120元/人次。
2.体检相关事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安排。
1.5月15日前,教师教育科完成系统确认,将《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一阶段认定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学院。
2.5月15日至6月上旬,各学院收集学生照片(1张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用于教师资格证制作。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邓老师 | 16幢703 | 82290352 | 88106787@qq.com |
教育学院 | 龚老师 | 17幢435 | 82282740 | 390376067@qq.com |
心理学院 | 周老师 | 17幢719 | 82281372 | 47680478@qq.com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谢老师 | 游泳馆北一楼 | 82283632 | tyxyjwb@zjnu.cn |
人文学院 | 刘老师 | 上午24幢312 | 82298838 | 89168902@qq.com |
外国语学院 | 刘老师 | 22幢2楼 | 82298182 | |
艺术学院 | 徐老师 | 19幢111 | 82282398 | 332849103@qq.com |
数学科学学院 | 闻人老师 | 20-21幢连廊206 | 82298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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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何老师 | 28幢415 | 82291995 | 1976084560@qq.com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孔老师 | 20-21幢连廊304 | 82298840 | kst@zjnu.cn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帅老师 | 16幢912 | 82289709 | 1035993724@qq.com |
生命科学学院 | 魏老师 | 7幢219 | 82282325 |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马老师 | 17幢619 | 82291257 | 770848501@qq.com |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 傅老师 | 24幢209 | 82297120 | 76606269@qq.com |
(五)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6月上旬)
教师教育科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三、日程安排
2025年一阶段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内容 | 要求 |
1 | 4月7日前 |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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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7日 |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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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8-21日 | 学生网上申报 |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
4 | 5月中上旬 | 教育局指定机构学生体检 |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
5 | 5月15日前 |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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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月20日前 | 学校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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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月中下旬 |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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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月中下旬 |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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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月中下旬 |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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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月上旬 |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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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月中旬 |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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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月中旬 |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至教师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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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月下旬 |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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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