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时间:2025-04-08浏览:13324设置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为顺利完成2025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5届拟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本科毕业生,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学院通知。

、体检要求

1.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申请认定。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体检项目:抽血、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听力嗅觉、胸片。

3.体检需复查者和不合格者,由医院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日程

(一)网上信息输入

1.申请人202541110时至4月18日12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网站(http://ts.zjnu.edu.cn/jszg/),选择“2025年教师资格体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体检日期

5月6-23日周一至周五下午2点

、体检安排

1.体检医院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海棠医院)3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海棠西路1188号)。

2.体检日程

报名时自行选择体检时间,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体检日期

3.体检费用

高中、中职、初中小学100元/人,幼儿园120元/人次,可使用支付宝或现金支付

参加体检后若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资格认定没有通过,均不予退费。

4.注意事项

1)无需空腹,体检时请带好有效证件,全程佩戴好口罩,穿着没有金属饰品的上衣。

2)体检前自行下载体检表(附件1),并填写个人信息。

3)体检于14点开始,请提15分钟到医院体检中心,不可迟到。

、体检结果

体检报告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必备材料,也可作为毕业生体检结果使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申请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资格,并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pdf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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