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学生: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交叉融合,增强毕业生复合素养和就业竞争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启动首批“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领域核心素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开设一组核心课程,开展的一种灵活、系统的新型专业组织模式。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微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不参与本人保研排名、不计入学业警示。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审核同意可计入个性化学分或替代通识②选修课学分。
二、招生微专业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共有2个微专业启动招生(见表1)。微专业简介、开设课程、招生报名要求及安排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表1:2025年招生微专业列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 名称 | 微专业门户地址链接 |
1 | 心理学院 | 教师教育神经科学 | https://www.zhihuishu.com/activitiesh5/pages/MicroSpecialty/web/teacherNeuroscience.html |
2 | 心理学院 | 心理健康教育 | https://www.zhihuishu.com/activitiesh5/pages/MicroSpecialty/page/detail.html?id=48 |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在校学生可申请修读微专业:
(一)具有学籍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具体年级及专业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在2.5及以上。
(三)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微专业。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17日
报名方式:学生查看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1),了解各微专业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五、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核:4月19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
(二)录取公示:微专业开设学院将微专业最终录取名单(模版见附件2)于4月20日上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以便学生查询。
(三)开课安排:学院按照微专业本学期教学计划于4月27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确保第11周(4月28日)开课。
六、证书管理
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按要求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经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