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1浏览:10设置



各年级学生: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交叉融合,增强毕业生复合素养和就业竞争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启动首批“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领域核心素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开设一组核心课程,开展的一种灵活、系统的新型专业组织模式。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微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不参与本人保研排名、不计入学业警示。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审核同意可计入个性化学分或替代通识选修课学分。

二、招生微专业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共有2个微专业启动招生(见表1)。微专业简介、开设课程、招生报名要求及安排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1:2025年招生微专业列表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

名称

微专业门户地址链接

1

心理学院

教师教育神经科学

https://www.zhihuishu.com/activitiesh5/pages/MicroSpecialty/web/teacherNeuroscience.html

2

心理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

https://www.zhihuishu.com/activitiesh5/pages/MicroSpecialty/page/detail.html?id=48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在校学生可申请修读微专业:

(一)具有学籍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具体年级及专业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在2.5及以上。

(三)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微专业。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412日—417

报名方式:学生查看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1),了解各微专业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五、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核:419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

(二)录取公示:微专业开设学院将微专业最终录取名单(模版见附件2)于420日上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以便学生查询。

(三)开课安排:学院按照微专业本学期教学计划于427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确保第11周(428日)开课。

六、证书管理

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按要求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经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

附件1.招生简章.zip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录取名单模版.xlsx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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